第一天 | 婚姻非买卖,一起努力才是关键

婚姻是两个人相互扶持、共同生活、相互尊重和关心的过程。而要实现这些目标,就需要良好的沟通、妥协和共同的努力。因此,在处理财务问题时,两个人都需要开放和诚实地交流,考虑彼此的利益和需求,并尝试找到共同的解决方案。

上个星期看到星洲网的一则新闻,标题是这样的:《男子薪水仅RM3000 未婚妻要2万聘金住豪宅》。通常看到这种标题,天哥都会不自觉地认为这是外国的新闻,但是没想到这一次居然发生在大马。从标题看来,貌似他的未婚妻又要金又要银的,好像很难服侍,但是当天哥看了看内容之后,其实女方的要求,其实大部分还算可以的,我们一起来逐项瞧瞧。

女方要求是否合理?

首先,女方要求2万的聘金,这对于目前的世道而言,其实2万令吉还真的不是太大的数额。以目前比较正规的行情来看,大部分的聘金都会介于几千至几万,那么这个2万聘金,可能稍微高了少许,大概也算是在合理范围的。至于标题写到的住豪宅,这个所谓“豪宅”只是租的而已。而且租金抵押是5000令吉的话,以雪隆房子上期加抵押和水电通常是2个半月的前提下,那么这个“豪宅”顶多可以算是个高级公寓。作为一个以结婚为前提的妻子,想要住得舒服一些,其实也算是合理的,只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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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还是包养?

婚姻跟拍手掌是一样的,双方都必须有付出。不管作为男方还是女方,有自己的要求和目标其实都没问题的。然而,如果这位女士打算结婚后不出来工作,也不打算为这个家庭负起任何责任的话,那么问题就大了,因为这个不是婚姻,反而是包养了。这位女士可能都搞错自己的方向了,一味只希望对方付出,而本身一路来也没有固定或稳定的工作。从外人的角度看来,男方有好好去计算并跟她商讨,其实都已经做足该做的事情了。只不过天哥也会认同大部分网友的说法,就是另外找对象吧,毕竟这位女士不是来结婚,而是来求包养的,这位男士目前很明显也没有这个能力,趁早做好打算也是好的,免得累人累己。祝福她未来过得幸福吧。

婚姻非买卖 需共同努力

当然,这样说算是一个比较消极的说法。我们做人嘛,在消极之前,最好还是先积极一轮,尝试把问题解决。虽然在婚姻中存在财务因素,但婚姻不是一笔买卖。婚姻是两个人相互扶持、共同生活、相互尊重和关心的过程。而要实现这些目标,就需要良好的沟通、妥协和共同的努力。因此,在处理财务问题时,两个人都需要开放和诚实地交流,考虑彼此的利益和需求,并尝试找到共同的解决方案。天哥认为,如果是天哥遇到同样问题的话,在结婚前最好还是清清楚楚列出来,方便彼此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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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制定财务计划 寻找合适方案

在这个个案中,未婚夫和未婚妻之间的利益和需求并不一致。未婚妻希望获得一定的聘金和住在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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