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瑞源|“大马一家”不应有土著股权固打

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政府用行政手段提高土著股权,土著商家却无法掌握做生意及管理公司的技能,以提高他们的竞争力,最终无法与外界竞争,也无法守住和扩大财富。

看到1990年之后注册的货运代理商必须让土著持有51%公司股权的新闻,我还以为时光已经倒流到上世纪,这是违反自由市场原则的过时政策。

根据报道,这项条例是1990年代,马哈迪担任首相时,时任财长敦达因制定的;而财政部是在今年1月发函,规定所有要重新获得报关行执照的货运代理商,必须遵守土著持股的规定。这也就是说,此项规定与依斯迈政府无关,但为了彰显“大马一家”的精神,依斯迈应废除此条例,只是展延至2022年12月31日,以审查有关规定是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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