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泉安|团结政府不应再排斥消费税

每个国家必有课税来推动本土发展,难道消费税对马来西亚竟是祸国殃民的魔鬼吗?

布城财库钱不够用,1.5兆令吉国债高企不下,若要继续赢得民心就必须开源节流,重组课税收益制度,但下周国会提呈明年度财政预算案,仍有个死穴课题未解:政府将会重启消费税来减除财政赤字吗?

当前,内阁之中掌管经济与内需盛衰的险要掌门人都面对振兴经济乏力的困境。财政部长安华及经济部长拉菲兹皆是来自公正党,两人对重启消费税显得非常忌讳,多次经济讲解会场面虽曾试探水温,但却欲语还休,举棋不定,近几天累得评级公司和经济学家也群起进谏,呼吁不能再对重启消费税迟疑。

多年来我跑遍东盟10国虽独遗漏弹丸小国汶莱但无悔,其中5个东盟前线国都早已采纳各自量身定制的消费税(GST)或增值税(VAT)架构。印尼先在1984年实行,当前税率是10%;菲律宾是于1988年实行,消费税是以消费产品质量伸缩性制定,税率介于12%至18%之间;泰国是于1992年开始实施10%消费税,现已降至7%;越南同样是在1992年实施消费税,它也追随菲律宾伸缩性模式,税率介于5%至15%。

在亚洲经济强国,韩国最早实行消费税,1977年至今保持10%税率;中国是于1984年实施消费税,税率16%;日本也在1989年实行消费税,2019年起税率增至10%;印度是迟至2017年才实行消费税,但税率是介于18%至28%之间,若是令人咋舌应是当地富贫落差过剧所致,需对收入阔绰者征收高课税。

每个国家必有课税来推动本土发展,难道消费税对马来西亚竟是祸国殃民的魔鬼吗?评级公司和经济学者都说,GST或VAT都是异曲同工的消费税类型,在行政上更有效率,而且可以减少两个账簿或逃税的可能性,协助政府优化财政与债务状况。

我国消费税备受争议,纯粹是政治和政客作祟,不把经济基本面看在眼里。2015年纳吉掌政时代实施6%消费税被政敌唱衰,肇因是退税过分繁文缛节兼龟速缓慢,间中并带有选择性优先处理劣行,不少中小企业因现金流受困而怨怼四起。2018年希盟上台即刻“兑诺”废除消费税,9月1日起改以销售与服务税(SST)取代,岂知内需税收就此一落千丈,街坊现又改口说:你苦无我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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