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惟越 | 不办年会,管理委员每人被罚两千大元!

举办年会是管理层每年重要的年度活动,但是低落的年会出席率,经常让共管楼宇无法如期进行,而导致重要决策无法推行,最后危害该楼宇的经济寿命,也间接的衍生出该楼宇居民的民生课题。所以,缺席年会对于共管楼宇来说很要命。

马来西亚半岛首开先例,管理委员因没有按照2015年分层管理(维修与管理)条例第34(2)条款如期举办楼宇的年会,被雪州梳邦再也市政厅建筑总监提控上庭,并各判罚款2000令吉。

这是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推行后,首宗被控上庭及被判罚款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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