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 | 初入职场的年轻人:给家用是孝顺还是负担?

我们做父母的,又何苦为了那一点点钱为难自己的孩子?难道临老拮据,是因为孩子不拿家用回来的问题,而不是我们自己没妥善理财的问题?

最近在网络上看到一个视频,视频中讨论现在的年轻人该不该给父母家用这个问题。毕竟现在的年轻人工资也不高,刚出来社会时可能也就赚个2-3000块,扣除了日常开销,别说家用了,连自身的储蓄都成问题,又谈何容易可以挤出钱去给父母家用呢?

而天哥看到这个视频后也有跟自己的一个死党聊起,没想到我们俩的想法居然是天渊之别。天哥的死党阿强说,养育父母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难得已经开始出来社会工作,多多少少每个月必须给一些家用支持下父母,绝对是错不了。

当然,天哥认为阿强的想法是没问题的,那么为何天哥的想法却跟阿强完全南辕北辙呢?难道天哥认为年轻人不该给父母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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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来看看这个例子。

假设一个年轻小伙子刚刚读完大学出来社会工作,工资比普通人高少许,拿到2800块。在扣完雇员公积金(EPF)、社险(SOCSO)和就业险(EIS)之后,实际到手的工资其实只剩下RM2472.75。若今天这个小伙子是在外面独自生活,而不是吃住家里的,那么他每个月可能的花费如下。

房租:RM 600 (单人间或合租公寓)

交通:RM 150 (公交)

饮食和杂费:RM 800(26天xRM 30)

水电费和网络:RM 200

日用品、洗漱用品等:RM 100

休闲娱乐:RM 200(周末4天xRM 50)

储蓄或应急开支:RM 250

总计:RM 2300

以上述的年轻人为例,人家从家乡一个人来到KL拼搏,每个月光是这些基础开销,95%的收入就已经不翼而飞了。剩下的RM 170左右,你说给父母买点东西吃,还说得过去,但你说这个RM 170是叫做家用,我就真的不会了。虽然家用的定义只是供家庭使用的资金,并没有大小之分,但是这个数额就好比火灾你拿两杯水去救火的感觉,俗称杯水车薪。

而且重点是,假设忽然有什么特殊需要,例如朋友结婚,或者开始有拍拖对象,某某节日想要送点礼物给另一半,基本上本来就少得可怜的数额就全没了,更别说给父母买东西吃了。或许有人会说,既然资金都不够了,还做什么储蓄,把这部分拿来给家用不就一石二鸟了?

首先,我想针对年轻人说句话,如果你的父母知道你每个月都为了给这个所谓的家用而月光光的,他们还会不断挤压孩子拿家用回来的话,要么就是他们的生活真的非常拮据,饭都没得吃日子过不去。要么就是根本没把孩子放心上,你自己的生活你自己的事,总之你每个月拿钱回家就好。天哥相信,父母不该是后者的模样,正常情况来说,除非生活真的太拮据,实在没办法才要跟孩子拿钱,那么就衍生了另一个问题了。

父母难道也是刚刚出来社会工作的?孩子24-5岁的话,父母再怎么年轻都4-50岁了吧?即便30岁才生的第一胎,孩子25岁的话,那父母最少也已经55岁了。先别说已经到了提款公积金的年份,难道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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