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婉玮|以巴冲突,谁之过?

政府本应该推动民族和平,但若政府本身也浸于民族主义,或民族思维形成顽固不化,必定造成歧视异族的政策甚而歧视其他的民族国家,就如巴以两国终是破坏人民福祉。

数月前,以色列的国内政局面临有史以来最大的政治危机。现今的以色列也有一个由多党组成的右翼联盟政府,来自宗教犹太复国主义者党的以色列总理一直着力在巩固利益分散的偏弱的联盟政权,故此推动包含三项的“司法修正案”,而其中备受瞩目的是关于削弱最高法院权力的修正案。政府的立场自然是想避开司法审视偏弱政府的行为,唯没预料到修正案导致从政坛、社会乃至军队内部都出现分歧,数十万人走上了街头,而有数千名的士兵以拒绝服役施压政府取消该法案。对哈马斯而言,这是袭击以色列的最佳时机,于是大肆地轰炸了加沙地带,引起国际社会震惊,纵然各国早已不对哈马斯与以色列爆发冲突感到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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