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惟越 | 共管楼宇年会不好办

按照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共管楼宇的联合管理机构需在每一届的年会后,不超过15个月的期限内,召开下一届的年度大会(简称年会)。不在管理岗位的单位业主,可能觉得办年会很简单的啦,并不是什么难办的大事。其实单位业主有这样的想法是常态,毕竟他们并没有参与过共管楼宇年度大会的筹办,故不知道筹办年度大会所需要的人力物力有多高。

真实个案:一项共有3,134个个别单位的高密度

按照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第144条文有说明通知书或通告的传递方式 ( Service of notice or order)。

根据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任何需要传递给任何人(包括业主)的任何通知书或通告,将视为已完成传递该人,只要

(a)亲自认领;

(b)透过挂号信发送给该人最后已知地址(包括,商业地址,租在地址,单位地址);或,

(c)把通告或通知书贴附在该人最后已知地址(包括,商业地址,租在地址,单位地址)的显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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