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惟越 | 浅谈仍在草拟中的住宅租赁法令

笔者担忧,这新设立的政府机构是否能有效率的处理押金呢?

房屋与地方政府部不久前公布了还在草拟阶段的住宅租赁法令,以保障双方(业主与租户)权益为初衷,希望可以建立类似房屋发展法令采用的买卖合同模板,以便统一房屋租约,来避免目前因租房而导致的各种各类的争议的同时,建立专有机构来协助管理。

该报告里也针对过去法庭处理过的案件数据列下经常被带上法庭的六大纠纷:

  1. 租户拖欠租金;
  2. 业主透过私自上锁来驱赶租户;
  3. 租户破坏家具或房子;
  4. 租户擅自使用租用的房子进行非法活动;
  5. 租户未活动业主许可下擅自装修、改建房子;
  6. 业主拒绝退回押金,包括无拖欠租金,也无损坏家具或房子的租户。

该法令也提出了推行住宅租赁法令是以降低业主与租户各自的风险, 并列出了10大提议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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