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惟越 | 共管楼宇,为何立家规(续):业主的可与不可

住户条例是其目的不是为了为难人,而是建立一把由衡量力,有约束力的尺,一种行为准则,用来约束我们的行为的戒尺。但是一味的行家法并无法改善犯规违规行为,它只会激发反抗的动力。

续上一篇 共管楼宇,为何立家规?  这篇让大家了解共管楼宇的业主本身需要了解并遵守的律法责任。它被称为住户条例,读者可以透过翻阅2015年分层管理(维持及管理)条例,住屋条例(By-laws)就记录在第三附表里。 

这篇我们将讨论两条针对业主本身需要遵守的就在住屋条例(By-laws)住户条例,那就是2015年分层管理(维持及管理)条例中的第三章节,名为法定业主(The Proprietor)中的第八条例与第九条例。

第八条例 : 就是针对业主的一般职责 (General Duties Of A Proprietor)。里头共有十一项业主需要遵守条款。

第九条例:就是针对业主的一般禁止 (General Prohibitions Of A Proprietor)。里头共有三项业主禁止条款。

第八条例,业主的一般职责 (General Duties Of A Proprietor)中的附属十一项业主需要遵守条款如下:

其一,业主需要准时支付管理费,储备金或其它合法向该单位征收的一切费用给管理机构;

其二,业主需要准时支付地税,市议会的门牌税或其它官方单位向该单位征收的税务或收费;

其三,业主需允许管理机构或该机构的雇员或代理在透过合理的通知期限下(紧急情况下无需通知),进入该单位执行公务……

*全文/视频仅开放予VIP付费会员浏览
已是 VIP
 
普通会员
member login packagemember login package
*全文/视频仅开放予VIP付费会员浏览
已是 VIP
 
普通会员
member login packagemember login pack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