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惟越 | 共管楼宇住屋规矩谁来定呢 ? (下篇)

发展商因律法规格,需要在刚交房给业主时算起,并不超过13个月内举办第一次楼宇的年会,并在年会中透过表选选出由业主与建商组成的联合管理机构共同管理该楼宇。

第二阶段: 这是针对新建楼宇刚交房时,律法授予健商的管理权限

新手买房时,特别是先售后建的新楼盘,除了买卖合同,买卖双方通常都会签署另一份称为相互契约(Deed of Mutual Covenant)的律法文件。这是一份十分重要的律法文件,虽然这份律法文件并不受到1989年房产开发(管制及准证)第11(4)法规及表列H (Schedule H)的约束. 但签署了相互契约(Deed of Mutual Covenant)及是绑定了建商与买家之间的协议,它是一样具有律法约束力的私人协议书。

发展商因律法规格,需要在刚交房给业主时算起,并不超过13个月内举办第一次楼宇的年会,并在年会中透过表选选出由业主与建商组成的联合管理机构共同管理该楼宇。

从交房开始计算,一直到年会举办日,这期间都算是开发商管理期(Developer Management Period),建商如果要管理楼宇就得有一份具有约束力的协议书作为楼宇的初期家规( House-Rules ),相互契约的签署就是业主与建商绑定的规矩,这份协议书就是买家授权建商相关的住户守则,让建商可以在开发商管理期间可以执行管理者来执行该楼宇的管理与维修方案的同时,协议书也授予了建商可以约束买家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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