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公民权(下)家庭前线:修宪困难重重 寻求正确解读宪法补救

政府拒绝申请通常不提供任何理由。他们的立场是:授予公民身分是一种特权或“anugerah”(赏赐),而不是一项权利。有些孩子在马来西亚生活多年,兄弟姐妹是大马公民,他们在这里获得教育,但没有被授予公民身分,然而政府却会让外国人入籍,如果其职业符合国家的愿景。

报道:郭秋香

上诉庭推翻高庭的判决之后,要解决大马女性跟外籍丈夫在海外生下的孩子能不能获得马来西亚的公民权的争议,国会修改宪法是不是最后的出路?

家庭前线组织的律师团成员阿伯拉罕律师对星洲日报表示,有2种方法可以解决目前的情况。第一种是在法庭上寻求对现有法律的正确解读,这也是他们提起诉讼的原因。高庭将联邦宪法附表2第1(b)条中的“父亲”一词解释为“母亲”。这意味着“父亲”一词具有“父母”的一般含义,不应解释为仅涵盖男性。

他表示,联邦宪法是一份必须随着时间而发展的“活文件”。它不是一个锁在历史中,无法从字面上解释的文件。上诉庭是以2比1的多数票推翻这个决定。

“上诉庭2名法官认为,由于“父亲”一词非常明确,它只能指父亲父母而不是母亲父母。然而,上诉庭的一名法官同意高庭的意见,即字面的做法会产生一种贬低女性的荒谬结果。这是联邦宪法第8(2)条款禁止的。我们将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这将是正确的做法。”

他表示,第二种方式是通过国会修改宪法,将“父亲”一词替换为“至少一个父母”。然而,这需要三之二多数议员支持才能修正,还须征求统治者会议的意见和同意。然而该组织认为国会和政界人士没有政治意愿修改宪法,母亲只能在法庭上寻求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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