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惟越 | 面对共管楼宇缺陷,该如何做?2022年6月17日财经张惟越, 缺陷 马来西亚许多买房新手很多时候搞不清楚共管楼宇的缺陷,其实因律法角度的不同,这部分分别由两份不同的律法管辖。 楼宇的缺陷大体上可做两大分类: 个别单位的缺陷:共有资产的缺陷。 而管制的律法则是 : 第118法令,1966年房屋发展(管制及执照)法令;与第747法令,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 1966年房屋发展(管制及执照)法令,Schedule H里第28和第30条文分别的指明了“共有设备竣工的期限”和“缺陷责任期”的详情。 张惟越缺陷 上一篇 黄泉安|决意肃贪,底线和天职何在? 下一篇 林瑞源|柔佛苏丹生气有理